主旨: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訂定「應施檢驗LED燈泡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」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實施 依據:商品檢驗法第三條、第五條第二項、第十條第一項、第二十八條第一項、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九條第二項。 公告事項:旨揭實施檢驗商品品目檢驗規定如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商品品目明細表」。 以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LED燈泡所需測試項目, 京鴻檢驗(JHET)已領先業界,所有要求皆可進行測試並被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所接受,若有需要任何服務歡迎來電洽詢。